太原工业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太原工业学院创建于1954年,前身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为适应国防建设需要而建立的“华北第五工业学校”。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学院在办学层次上实现了从中专到大专,再到本科的跨越。学院于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为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现已成为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六大学科门类,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和鲜明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近年来,学院坚持以发展为办学兴校的第一要务,秉承“知行合一、行胜于言”的办学精神。科学定位,明确思路,凝练特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实践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产学研用融合与发展,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现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四者的协调统一,促进了学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学院占地面积56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1万余平米。固定资产总值5.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7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73万余册,建有集成化电子图书数据库和电子阅览室。有18个实验中心共78个实验室。设有研究所4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现有教职工864人,在职教师中专任教师459人,其中教授25人,副教授124人;博士26人;硕士237人。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各类注册在校学生13309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0571人。
学院现设有12个系: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化学与化工系、计算机工程系、环境与安全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理学系、管理工程系、外语系、设计艺术系、经济与法学系;3个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体育与素质拓展部、继续教育部。目前有本科专业29个。
近年来,学院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动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学院努力拓展发展途径,积极争取外部支持,通过银行贷款、社会融资、省部共建专项资金、邵逸夫基金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力推动校园基础设施改造和精品工程建设,使财务收入和基本建设资金取得跨越式增长,突破了办学资金的瓶颈,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学院不断出台新的措施和办法,切实保证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和教学质量的主导地位,有效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升。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0多项。省级学术带头人2名,省级教学名师5名,参加全省高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先后获奖20余人,1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在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请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和考研率均处在全省同类院校较高水平。学院紧密结合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出版著作、发表科技学术论文以及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数逐年递增,科研实力不断增强。
学院坚持“注重实践、突出能力”的素质教育,促进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近年来,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赛事获得省级、国家级奖项300余项。参加全国、全省各类体育竞赛获团体奖20余项。在CCTV亚太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内选拔赛中,连续六届闯入了全国32强,三次成功晋级全国16强。近年来,不断涌现出全国“优秀班集体”、全国十佳“三好学生标兵”、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集体和个人。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数年处于全省高校前列。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开展机械设计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等专业的合作办学项目。学院长期聘有外籍教师10余名。学院还先后荣获“山西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优秀‘两课’教学单位”、“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创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等称号。各项工作成绩斐然,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建院50多年来,培养了数万名优秀人才,很多毕业生都已成为大中型企业和其它领域的技术骨干和领导骨干,为祖国国防建设、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十二五”期间,太原工业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强化办学特色,全面提高学院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努力实现特色鲜明和有重要影响力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建设目标。
二、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4101。办学性质:公办。注册办学地点: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
第四条 太原工业学院始建于1954年,经过近60年的办学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六大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司综[2006]428号)。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太原工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全院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七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九条 太原工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分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总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英语专业须高考英语成绩达到及格。
第十三条 当第一志愿(或按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调取征求志愿)考生档案。调取非第一志愿(征求志愿)考生档案时,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
第十四条 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为BB,必测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英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十七条 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测试和录取办法见“太原工业学院201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美术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www.tit.edu.cn)查询。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普通本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太原工业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太原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若学生托福成绩达550分或雅思成绩达5.5分,还可获得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351-3568812,传真:0351-3566080,招生办E-mail:titzsb@163.com,太原工业学院网址:http://www.tit.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太原工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答考生问
1、你院属于什么性质的高校?你院2011年总体招生计划如何:
答: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国标代码14101。2011年学院面向全国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共招收本科学生 名,学制4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招收学生 名,学制2年。(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来源计划表)
2、你院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如何?
答:考生被我院录取后,由我院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www.tit.edu.cn/zsw/)。
3、报考贵院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高考成绩以及将来社会需求等情况,正确处理好“冷门”专业“热门”专业间的关系,在专业志愿的顺序上拉开梯度,以便更好的满足您的专业要求。在对待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选择上,考生要慎重,如果填写“服从”,可以增大被我院录取的机会,如果填写“不服从”,学校将只考虑所填报的专业,不会将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因此被录取的机会也就会相对减少。
4、你院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情况如何?
答:我院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设立合作办学专科项目,2011年有三个专业招生,分别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和会计专业。
本项目为专科学历教育,旨在培养高级应用信息技术、现代制造技术及工商管理人才。该项目执行中加合作教学计划,学分互认,资源共享;采用双语教学,实行学分制和双学籍管理。学生在顺利完成各阶段学习后将分别获得中加双方的毕业证书。
5、你院学生生活设施如何?
答:我院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施齐全。宿舍内有书架、铁皮柜等,每人一套可放书籍及生活用品,宿舍内装有201磁卡电话,学生在宿舍内就可接听、拨打国内长途。
学生食堂实行磁卡售饭,简捷方便,主副食品种多样,南北风味齐全,设有清真灶,并获得山西省高校标准化食堂称号。
校园内设有校内银行、邮件收发室、百货超市、校卫生所、校招待所,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服务。
6、你院的住宿条件如何?
答:我院学生宿舍宽敞明亮,条件良好,冬季有长达五个月的暖气供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住宿标准。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学生宿舍一律实行公寓化管理,由学校统一配置卧具,学生可自愿认购。学生入学时只需携带四季服装和必备的学习生活用品即可。
7、奖贷学金设置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经综合测评之后获得优秀成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分特、一、二、三等。
特等奖学金:3000元/学年,享受面不限。
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年,享受面2.5%。
二等奖学金:800元/学年,享受面5%。
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享受面7%。
(二)、单项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某方面有突出特长获得优异成绩的在校学生。分为:学有专长奖、社会工作奖、校园文化奖、社会实践奖、精神文明奖、成绩进步奖,集体奖、特殊荣誉奖。单项优秀奖学金标准为 200 元/学年,受益面 10% ,可重复计发。
(三)、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的资助方式
自国家实行并轨招生,收费上学的招生政策之后,我院更加重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采取减、免、奖、助、补、贷六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减:指减交部分学费。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及在校表现,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较前者,可获得减交部分学费的资格。
免:指免交学费。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及在校表现,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较前者,可获得免交学费的资格。
奖:指奖学金。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取得优异成绩,学院特设立了范围和幅度较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学励志奖学金。
助:指勤工助学。学院每学期根据学生本人申请,按学生的困难程度可在校内安排适当的勤工助学活动。
补:指困难补助。学院根据学生经济困难实际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困难补助。
贷:特困学生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于学生贷款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学院帮助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学习、生活、住宿费用。
(四)、为了切实保证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的要求。我院新生入学报到时开辟了“绿色通道”。
8、你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生毕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作为一所面向全国招生和全国就业的高校,我院在毕业生就业方面一直保持较好的优势,学院领导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多年来与各行业,各地区间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和稳定的就业基地,促进了就业工作的开展,给毕业生提供了较多的选择机会。
四、太原工业学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
邮政编码:030008
咨询电话:0351—3568812
招办传真:0351—3566080
电子邮箱:titzsb@163.com
学院网址:www.t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