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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2011-02-26 16:59     (点击: )

 

太原工业学院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录取依据

我院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成绩采用文化课高考成绩和我院专业课测试合格成绩(不包括山西省考生)为录取依据。

二、录取规则

1.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到低,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工作。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进档顺序,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

3.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按各省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本科艺术类专业,山西省美术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山西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线,其他省艺术考生必须具有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且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美术类录取分专业最低控制线。进档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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